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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blog category: Entertainment
Posted by FTVSuperStar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73) Trackback(1) Hits(5233)
告別下半身肥胖和小腹的方法
叫觀眾投票做什麼?
背離觀眾票選結果!
現實人生,"公平"尚未出生?
觀眾為先!
人氣王是否改個名稱較恰當?
片很大!
有規定誰不可以重複灌票?不可以重複灌票?
當初規定一支手機號碼只可投一次!
又被騙了
失望
竟然是靠人際關係好得到的?
雅雯加油
各位都對
真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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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觀眾投票做什麼?
既然評審團決定一切!叫觀眾投票做什麼?
是在耍投票觀眾嗎?
既然是觀眾投票50%.評審團50%.
分數應該是各50分.為什麼評審團是45分--到50分!
而投票觀眾分數只有10分以下?
這樣叫各佔50%嗎?
根本是50%及10%嗎!
這樣公平嗎?根本是評審團在決定一切!
背離觀眾票選結果!
那叫廣大觀眾投票!
是何意思....?
實在叫人不服!
也是國語組衛冕十二關獲得評審專業認證的選手
一位個人舞台魅力十足具有明星特質的選手
分數竟會給的這麼低
更誇張竟還與只露面3次的劉懷謙同分
專業評審團的給分令人失望透了
背離觀眾票選結果!
既然評審團決定一切!為什麼搞觀眾投票?
什麼觀眾投票50%?評審團50%.
分數應該是各50分!為什麼評審團是45分--到50分!
而投票觀眾分數只有10分以下?
這樣叫各佔50%嗎?
根本是50%及10%嗎!
這樣公平嗎?根本是評審團在決定一切!
背離觀眾票選結果!
那叫廣大觀眾投票!
是在耍投票觀眾嗎?
我們永遠挺你
真是欺人太甚的評審團
現實人生,"公平"尚未出生?
01潘珮莉第一名人氣王?評審團及製作公司明顯對其相當偏好!給47.5分.
硬是扭轉乾坤!將票選第四轉成第一.
背離觀眾投票結果!
難怪啦!在商言商!
選人氣王榜首,總是脫不了選"模特兒"方式!
除了歌唱實力外 ,身材絕對是重點之一.
所以01潘珮莉跳上第一名,早有跡可循!
亦是不得不的選擇!
票選第一"婷筠"受委屈,被推下變第二名,
非歌唱實力不如人!
只有眼淚吞肚內!現實人生,"公平"尚未出生?
看開點,會好過些!
奈何!奈何!奈何!
請問你這篇文章要重覆放幾遍你才甘願啊
昨天放今天又放
你煩不煩人啊
立威是國語組連過12關的歌手耶!
評審打的分數真是令人感到奇怪!!
過12關的選手實力會比出現才幾次的選手實力還差嗎?
感覺評審有點自打嘴巴!
加油!!!!
有實力的人~
努力朝著夢想前進會闖出一片天的!!
看到評審團給你的分數
真替你感到不平
但這應該是合理的,因為牽涉到"經紀約",公司自然要自己挑想要的人。
同時這也可以防堵一些人士,意圖利用大量重覆投票的方式,花錢主導整個局面。
避免讓遴選活動,變相淪為"金錢遊戲"或"金權遊戲"(砸錢的當老大)。
畢竟觀眾才是老大
誰會去注意那些小文字,觀眾有被騙的感覺!
如果之前就說簡訊只佔10%,評審佔50%,大家就會比較接受現在的分數結果。
觀眾為先!
既然要觀眾投票!遊戲規則要公平!
那有觀眾10分佔10%.
評審50分佔50%.
跟當初公布各50%.完全不同.
何況廣大觀眾之見解,難道會比那一小團隊差嗎?
相信廣大觀眾群裡,不少是專業人士!
不會輸評審團之專業!
+1
是啊..不過是經紀約又不一定會紅,沒有觀眾支持看她怎麼紅
哇哈哈
A:誰叫你不看廣告文字內容!
又不是買房子誰會看那麼清楚!
xx!被騙了!
民視這麼大間,也玩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宣傳手法。
台灣人的電視台欺騙台灣人!
>>>>>觀眾投票和專業評審不是各佔百分之五十嗎,結果,三萬多票出來的分數,只有七點多分,而評審的分數卻是可以達到四十多分!這倒底是怎麼算的分數丫!原來觀眾花錢投的票,都只是小數點的差距喔! <<<<<
因為我們不會買你们的唱片.不會看你们演的戲.不會看你们主持節目
掰掰了.改看星光超偶去~~~YA
人氣王是否改個名稱較恰當?
人氣王!觀眾投票選出的才叫人氣王!
但現在是評審及製作團隊決定的.
這叫人氣王嗎?
人氣王是否改個名稱較恰當?
是不是應該再除以"重複率"?
到底哪些人拼命在重複灌票??
這是真正的人氣嗎??
片很大!
評審團佔50%!廣大觀眾辛苦出錢出力投票.
既然只佔10%.
太離譜了!
人氣王真的要改名!較適合!
如何
什麼各占50趴...結果兩個50趴是天壤之別
他們ㄉ行為是不是犯ㄌ詐欺罪ㄚ
請有法律知識背景ㄉ人幫幫忙
幫大家出一口氣ㄚ~~~
有規定誰不可以重複灌票?不可以重複灌票?
有規定誰不可以重複灌票?每一位選手機會是均等的.
其支持者都可重複灌票!
誰沒有重複灌票?只是票數灌多灌少?
每票要15元的.如不是自動自發的!
誰願去發那個錢?
支持的人多,投出的票相對較多!
你的金鐘被這個節目給抹黑了
就算支持者少.只要有錢一樣可以灌很大!
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力,
要說評審不公.那你簡訊怎麼不多灌票給後五名!
"就算只計簡訊票數.後五位也不會翻身到前五名"
這是不爭的事實!星光跟超偶都有人氣計分的制度~
說用簡訊算票數不公平,又有哪種是公平的?
防堵堵不了.會灌票的還是會灌..
反正吵再久還是這五個人,省點力氣吧!
當初規定一支手機號碼只可投一次!
有如果怕重複灌票?當初規定一支手機號碼只可投一次!
這樣就可防止重複灌票?
但如此一來收入會銳減!
製作單位又不是傻子!
被詐騙後有誰心情會平靜的?
即使知道後五名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簡訊跟評審計算結果
與活動各占50%的規則不符
光這點就欺人太甚
現在誰鳥你前五名是誰啊
反正你的收視率絕對會因這件事大減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待簡訊票選過後再一同計算評分
才不會給人有評審團計分不公的不良印象
但是一次觀眾就怕到了,以後做的多好,也沒人會再相信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現在誰鳥你前五名是誰啊?干我屁事
這種咖小居然跟2個衛冕者同分
那戴立叉跟吳儀叉之前的衛冕是當屁嗎
比耳不聰目不明的人還不專業
簡直荒唐到不可思議
你們這些唱片公司出的唱片我都不會再光顧了
真是丟其他製作人的臉
祝福你將來有一天
能遇到賞識你的伯樂
加油加油!
今天的問題是在評審團身上
這個評審團真的大有問題?????
又被騙了
婷筠才是貨真價實的人氣王!計分也太不公平了吧!真是明日年度大笑話
也是啦
劉懷籤這次手機投票砸了不少錢下去
讓公司賺了不少錢
給他第六名應該的啦
爛節目
有錢一切好說
失望
這個節目真另人失望,不會再看了!竟然是靠人際關係好得到的?
編很大!人氣王第一如何得到的?竟然是靠人際關係好得到的?
評審團佔50%!
廣大觀眾辛苦出錢出力投票.
既然只佔10%.
人氣王真的要改名了!才貼切!
因為這不是 廣大觀眾投票的結果.
搞什麼呀?第四名潘佩莉竟然會第一?
跟工作人員關係還搞得真好呀!
就可以牛轉乾坤,顛四倒一!
實在太叫人失望了!
公平?公正?睜眼說瞎話!
請民視出來說明一下,這是不是有欺騙觀眾之虞,還是認為我們的數學不及格,到底是怎樣的公式,算出同樣佔比重百分之五十的分數,觀眾會只有七點多分,評審卻可以到達四十多分!真是莫名其妙的算法!
民視廣告公然說謊
台灣人的電視台
竟然如此欺騙台灣人
太令人失望了
年度第1位20關是美美的雅雯~水啦
他們明明就偏心
什麼
原本第五名的曹雅雯近距第三
是怎樣
騙肖ㄟ喔
或許以後
我們不會想看明日之星的節目了
很機ㄟ
製作單位是怎樣
評審團勒?
說啥公平、公正、公開
公平她頭腦四五顆洞啦
婷筠還有文綺真的很可憐ㄟ
大家都知道各佔50%!
大家不知道實際結果為10%、50%
所以大家認為民視騙人、胡瓜騙人、明日之星騙人!
爸爸問說...張文綺是誰啊???她唱過什麼歌曲???.....怎麼沒有戴立威???
爸爸對戴立威的印象還比張文綺深刻!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
和劉懷謙一樣沒當過衛冕者,只出現螢光幕幾回的人,竟能當選年度人氣王????
論實力條件前國語組的戴立威比她還更有資格呢!
有問題的專業評審團隊?
應該可向NCC檢舉廣告不實,停播節目或處罰款!
>>>【明日之星年度人氣王】票選活動,為了順應民意,顧及公平公正原則,第一階段採網路投票,第二階段票選辦法是觀眾手機語音票選結果,佔個人總成績50%以及專業評審團隊評選投票結果,佔個人總成績50%,觀眾手機投票和專業評審團隊這兩部分的成績加總後,總分最高的前五名,即可獲得人氣王獎座、台北印尼雅加達來回機票一張、以及最重要的演藝經紀合約。<<<,
最好被停播節目
讓他們包袱款款回家吃自己
這樣才對得起我們觀眾
佔個人總成績50%怎麼會是7.444分,請民視不要再玩文字遊戲。考過試都知道總成績50%,除非不唸書否則不會是個位數分數。
懇請正義之士,將所有網友意見彙整後,向NCC提出檢舉,以正視聽!
>>>>【明日之星年度人氣王】票選活動,第二階觀眾手機語音票選總共有177,630通的票數,觀眾參與非常踴躍,這部份成績佔個人總成績50%,再加上專業評審團隊這兩部分的成績加總後,總分最高的前五名,即可獲得人氣王獎座、台北印尼雅加達來回機票及住宿、以及最重要的演藝經紀合約,此次獲得第一名的潘佩莉當場喜極而泣,她在現場特別感謝她的阿嬤和媽媽,每天到菜市場夜市沿街為她發傳單拜票,還有正修科技大學的校長、校友會會長及同學為她加油打氣,目前還在正修就讀企管系三年級的潘佩莉希望學業事業能兩兼顧,她未來希望能朝演戲跟歌唱雙棲發展,天后江蕙跟娘家女主角方馨是她學習的目標。<<<<,
停播後那些選手都分道揚鑣轉戰星光或超偶,支持他們的粉絲會很樂意嗎?
既然是粉絲
選手走到哪裡?當然就跟著一起到哪裡啊
但是要有人敢檢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表示,相關節目製作單位如有誤導視聽眾情事,將提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再依情節判斷是否裁罰。
NCC最後將依「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的建議處理,若情節輕可能就不處理;情節中度、內容不妥,將去函改正,若已觸犯法令,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等規定,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只是我不懂ㄉ是,為何前五名都是台語組ㄉ選手,那要置國語組ㄉ選手於何地ㄋ??? 還不都是每週都來參加比賽的選手,為何差那麼多??!! 難怪網友們會質疑公平性?!
這樣會讓觀眾覺得,其實節目只要唱台語就好,國語組可以廢除ㄌ(大家會心想:反正在國語組唱ㄉ有多好、有多賣力,有啥路用,到最後還不是淪為陪榜ㄉ角色,沒有發展ㄉ可能)
不過現在講這個問題有點多此一舉,反正前五大人氣王都已經選出來ㄌ(除非以後再辦一次),我會在此說這些事,純粹是就事論事(我沒有特別喜歡那位選手,純是以一位忠實ㄉ觀眾來看待這件事情)
各位看倌來此看看就好~~~
傳播內容處:ncc48@ncc.gov.tw
政風室:ncc12@ncc.gov.tw
電信警察隊 隊本部:ep@ncc.gov.tw
電信警察 第一中隊:ep1@ncc.gov.tw
電信警察 第二中隊:ep2@ncc.gov.tw
電信警察 第三中隊:ep3@ncc.gov.tw
每通收費12~15元,總投票數177630,不法所得約新台幣2664450元
順便把砸錢灌票,
塑造假人氣的抓出來!
你懂什么?請問你一下。
別自己是婷筠,輸了就在這裡叫!
佩莉是所有評委心目中第一高手,也是公認的第一高手。
我不是在這裡損婷筠,你輸了在這裡叫,我覺得你人品已經很低下了。
這點不算,就算結果你是第一名,你高興了又怎麼樣。
不是我太坦白,就算你第一名,也沒人找你出唱片。
如果你有佩莉的真材實料。你早就被評審看中了。
況且,佩莉長的又漂亮,說話又有風度。
你婷筠呢?輸了只會哭,沒用的女人。
有本事你就站起來給我們看。
不管這次論什麽?論風度,論實力,論身材,論社交.佩莉都當之無愧。
台語組比國語組,實力相差太遠。
手機語音投票都是台語組的前5名。
更別說評委了。
但你罵別人是豬就不對可見潘佩莉的支持者風度也沒多好嘛
70樓說的話很確實啊
潘佩莉一直都只唱江蕙的歌曲無創意
連家中長輩也都是這麼認為
潘佩莉這次會拿到第一名
那是她和製作單位關係好才拿到的好嗎
今天她若沒有製作單位作後盾
她能進五強就偷笑了
別再說什麼手機語音投票了?
什麼前五名都是台語組的?
有錢就可以灌很大了好嗎
灌票不實的東西
不值得再拿出來做討論
而且它的比重也不高啊
重點在評審團那50%的比重
掌握選手的成與敗
那才是今天大家憤怒的事情
雅雯加油
這次人氣王票選我個人是沒太大意見啦...只是手機票選還要花錢不是很好的政策.希望名視以後辦活動不要在這樣惹民怨...祝雅雯20關成功...講到身材去,
那藝人小甜甜今天演藝圈是混假的喔!XD
奉勸你話要說客氣一點,
不要說得太白,知道嗎?
你自己也說過了,
有些話只能放心裡,
說出來,搞不好會惹來"殺聲之禍"!
哈哈!開玩笑的!!
那瓜哥也不用混了(體型)
潘佩莉最棒最好最利害這樣行了吧..........我呸!
原來是10個人依得票率來分配這50分,不是每個人50分!也不是每個人10分!
真的很夭壽!
從至製作單位,到評審,到雅雯,
甚至支持雅雯的人,都某些人被罵了好幾個月。
這次恐怕又要再上演一次了!
只是主角換人了,還好雅雯這次沒得第一!
總之,不管誰得第一,都會被那群支持者攻擊的!
好可怕啊!!我要逃命去了!
佩利歌藝很棒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但是肢體方面真的有如評審老師說的嗎?
好像還是放不太開呀~好像也沒唱過快歌吧?
而且歌路有點太宰了~缺乏變化
眾多原因讓大家很攘相信評審所說的
真的有台風肢體歌路全方位那麼優秀嗎?
或許歌藝真的很棒
但是這應該是要"全方位"的考量吧~
另外,製作單位竟然稱作"人氣王"票選
不是應該以觀眾的投票為主嗎?
但是為啥評審仍然是主要控制的力量呢?
我們這些花錢傳簡訊的人感覺被騙了
希望你們有人出來說清楚
不然會有排山倒海的民怨的!!
他們之後愛怎麼玩就是他家的事了
個人分數=
(不重複的個人票數 / 不重複的總票數 * 50)+
(評審個人評分數 / 評審總評分數 * 50)
本來出唱片就是要看實力 評審的分數 加上態度是很重要的 如果有個藝人的態度很爛 大家會喜歡嗎
潘佩莉是個很認真的人 如果大家有看到她每天晚上上菜市場發傳單的樣子 肯定感動死 每天都發到半夜 真的很拼 不要再罵了 停止攻擊吧!!! 反正喜歡的人都上了 不是就很好嗎 呼;.....
各位都對
我覺得各位都言之有理:各有喜歡或支持的人,也許這一次自己喜歡的人未能如願並不表示未來沒有機會,至於這次的前五名不管他們唱的好不好,過去的日子他們上台表演也是儘 心儘力的表演,不仿大家放寬心來欣賞他們未來的表演,相信好與壞很快就能分曉了?可是我剛剛拿了星光總決賽的公式計算
分數就是製作單位這個分數...
所以缺點在於
計分方式的基準不太一樣= =
大家應該想想用甚麼公式
可以讓分數不是在10分以下
真高興
恭喜潘佩莉拿下明日之星的人氣王囉.也是會造成評審比重>觀眾比重
星光大道是因為用25顆星
他們觀眾佔了20%=5顆星
拿到最多分的孫自佑是1.多分
那差異度有,但跟明日比起來
明日整個被拉大
我不知道製作單位當初設計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有17萬多的通話次數
有選手可以拿到3萬多的票數
分數被轉換之後只有8.737這樣的分數
90樓那個人應該是針對活動內容的各占50%來下的定義吧
雖然仍然會被評審操盤
不過至少符合節目中公告的活動規則
現在的狀況是欺騙已經成事實
最好退費然後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
才不會惹來更多謾罵
破壞民視名聲
瓜哥要站出來主持正義阿~~~
好奇的是參賽者事前知不知情?如果各候選人都知道是這種玩法,那麼參賽者也是共犯!
只有被誤導的觀眾群是受害者!大白癡!
沒有真相、沒有『明日』!
沒有真相、沒有『明日』!
沒有真相、沒有『明日』!
司法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
今天評審團的評分根本就亂評一通.令人失望
這叫我們如何接受他們所選出來的人選
更別說以後會放寬心去欣賞她們的表演了
因為心已灰.意已冷!
可是大家有沒有思考該用甚麼公式計算分數
給點建議給製作單位他們
畢竟如tcdtj講的
拿星光的公式來計算
分數就是跟製作單位目前算的一模一樣
真的只能說基準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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